经查,张启文丧失理想信念,背弃初心使命,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,违规收受礼金、礼品;不正确履行职责,违规拨付返还土地出让金;利用职务上的便利,在企业生产用地、学校筹办等方面为他人谋利,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。
张启文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纪律、工作纪律,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,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、不收手,性质严重,影响恶劣,应予严肃处理。依据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,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,决定给予张启文开除党籍处分;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;终止其市第八次党代会、斗门区第四届党代会代表资格;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;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,所涉财物随案移送。
张启文简历
张启文,男,汉族,1974年12月出生,广东斗门人,在职研究生学历,1994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,1996年7月参加工作。
1996年7月至2005年6月 在珠海市财政局会计科、财政监察科工作,历任办事员、科员、副主任科员、副科长;
2005年6月至2007年3月 珠海市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;
2007年3月至2007年12月 斗门区财政局党组成员、副局长;
2007年12月至2010年8月 斗门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(正科级);
2010年8月至2011年8月 斗门区人民政府区长助理、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、局长;
2011年8月至2013年5月 斗门区科技工贸和信息化局党组书记、局长;
2013年5月 斗门区政府党组成员、副区长;
2019年10月被免去斗门区政府副区长职务。